跳到主要内容

商务对接与合作

连接中法企业家,共创全球发展。把对话变成具体的对接安排,同时把角色与合规边界写在前面。

考察产品由持牌销售方承接,协会为支持伙伴。

Association France–Chine des Entrepreneurs

为谁创造价值

三类对象,三种具体收益

协会不做泛泛的社交组织。每一类参与者都能清楚知道,自己在这里获得什么、由谁负责、边界在哪里。

中方企业家

中国企业家、家族办公室与高净值人士

看懂法国产业与规则,找到可信的伙伴与项目,降低试错成本。

经筛选的人脉与机构对接、私董会式闭门交流,以及通向合规落地服务的清晰路径。

  • 按产业方向组织的闭门交流与圆桌
  • 园区、机构与本地企业的对接安排
  • 明确区分协会角色与持牌、专业机构的服务边界

法方企业

法国企业与创业公司

接触有实力的中国投资人与产业方,开拓中国市场。

合格的中方项目流、双语沟通支持,以及对接中国市场渠道的机会。

  • 面向中方会员的项目与需求沟通
  • 双向路演与联合活动
  • 进入中国市场前的信息与对接准备

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与科技园区

吸引外资与产业落地,获得可靠的对口方。

一个有章程、有治理、有记录的协会对口方,可组织高质量的代表团与交流活动。

  • 可核实的协会身份与治理信息
  • 按议题组织的代表团与圆桌
  • 书面协议与独立账目下的合作

重点计划

规划中

巴黎与上海双向孵化

以巴黎和上海为双支点,为希望进入对方市场的企业安排客户验证、伙伴寻找与产业落地;达到条件后进入孵化。具体执行由各项目明确承担。

当前产业线

  • 消费品牌与生活方式
  • 人工智能、机器人与产业应用

计划性质

具体执行由各项目明确承担,不以协会名义作出结果承诺;进入孵化前须完成阶段评估。

中国企业进入法国与欧洲

围绕客户验证、本地伙伴、产业落地与欧洲拓展安排对接,先验证需求,再讨论投入。

法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围绕分销渠道、试点客户与产业合作安排对接,用可验证的试点替代泛泛的市场介绍。

双向共创

面向已有明确合作意向的中法企业,探索合资、联合开发、联合投资与第三国合作。

推进阶段

合作探索

交流与对接

双方通过沙龙、考察与定向会谈确认需求与能力;此阶段仅做交流与对接,不构成合作承诺。

孵化

四要素到位后进入

项目负责人、中法合作方、验证任务与执行主体明确后,按书面约定推进,并设置阶段复核节点。

项目四要素

项目负责人
对项目进度与双方沟通负责的明确联系人。
中法合作方
在两国分别承担落地、渠道或执行工作的主体。
验证任务
可判断真伪与可行性的具体任务,例如试点客户、样机测试或渠道验证。
执行主体
承担合同、收款与交付责任的持牌机构或项目公司。

本计划处于规划阶段,不构成对合作、投资或落地结果的承诺;对外表述以协会正式通知为准。

合作方向

可以发起的五类合作

每一项合作都以明确的目标、参与方与权责为前提,不以承诺结果作为合作条件。

机构与园区对接

为公共机构、科技园区与企业安排参访、座谈与议题交流,明确各方角色与接待条件。

企业互访与路演

组织中法企业互访、项目路演与闭门交流,帮助双方在真实业务场景中判断合作可能。

联合活动

与商会、园区、专业机构联合举办沙龙与论坛,按书面协议约定分工、成本与对外表述。

项目引荐与协议合作

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项目引荐,合作以书面协议为基础,按市场价格结算。

法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为有意进入中国市场的法国企业对接中方会员与产业资源,提供双向沟通与信息支持。

合作流程

从意向到执行

具体时间以双方沟通为准,协会不对处理时限作出承诺。

  1. 提交合作意向

    通过合作咨询表单或联系邮箱说明机构背景、合作方向与期望。

  2. 初步沟通与需求确认

    协会与你确认合作目标、参与方与需要对接的对象。

  3. 明确角色与合规边界

    区分协会、持牌销售方与专业机构各自负责的事项。

  4. 签署书面协议

    涉及引荐、联合活动或场地使用时,以书面协议约定分工与成本。

  5. 执行与复盘

    按约定推进合作,结束后回顾效果与可延续的方向。

合作原则

先把规则写清楚

引荐与对接按需求与匹配度安排,不以购买指定服务作为条件。以下六条适用于会员引荐、项目对接与联合活动。

  1. 公平透明

    按会员需求与项目匹配度安排引荐,不以付费多少决定顺序;如存在关联利益,提前说明。

  2. 不承诺业务结果

    不为任何企业承诺客户、订单、投资或落地结果,合作由参与方自行评估与决策。

  3. 不以购买服务为条件

    会员资格与合作机会不以购买指定服务为前提;需要专业服务时,由会员自主选择机构。

  4. 会员自主选择

    协会提供信息与对接,是否合作、与谁合作、以何种条件合作,均由会员自行决定。

  5. 关联利益披露

    与协会有关联的服务主体参与项目时,须披露关系与收费安排,相关事项按章程回避。

  6. 信息经同意后提供

    会员信息仅在会员同意后向合作方提供,并限定于本次对接所需的范围。

涉及具体合作时,各方角色、费用与责任以书面协议为准;协会不代替会员作出商业判断。

拟接洽方向

目标机构,尚未建立合作

以下为协会拟主动接洽的机构方向,目前不存在合作关系。对外表述将在取得对方书面确认后更新,本网站不使用其标识,也不暗示已有合作。

  • Business France / Choose France拟接洽
  • CCI Paris Île-de-France拟接洽
  • CCI Versailles-Yvelines拟接洽
  • Paris-Saclay 科技园相关机构拟接洽
  • Euratechnologies(里尔)拟接洽
  • Eurasanté(里尔)拟接洽

合作中的角色与边界

协会把销售主体、专业服务与结果承诺区分清楚,避免合作方产生误解。

  1. 考察产品由持牌销售方承接

    持牌销售方是考察产品的销售方、合同方与收款方,并承担相应的注册与担保要求。协会为支持伙伴,不收取团费。

  2. 协会不提供付费法律、税务、移民或投资咨询

    涉及上述事项,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依独立合同提供服务。协会可协助说明对接路径,但不代替专业意见。

  3. 引荐与联合活动按书面协议执行

    机构对接、联合活动、场地与品牌使用均以书面协议约定分工、成本与对外表述,按市场价格结算,账目独立。

  4. 不对项目回报或居留结果作承诺

    协会不承诺合作结果、投资回报或签证、居留结果。参与方应自行完成尽职调查,并对自身决定负责。

合作咨询

发起一次具体沟通

填写机构背景、希望对接的方向与时间安排。提交后内容会整理成一封邮件,请在邮件客户端中确认发送。

协会不销售旅游套餐,不提供付费法律、税务、移民或投资咨询,也不对项目回报或居留结果作出承诺。涉及上述事项,由持牌或专业机构依独立合同提供。